《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如何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对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出哪些总体要求?

时间:2026-05-29         浏览量:9        作者:         来源: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3种类型。根据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定有关标准,《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定位作了调整完善,将自然保护区界定为以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

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规范和指导,《条例》明确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总体要求,规定自然保护区建设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护区保护管理制度。三是做好与国家公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协调衔接,形成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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